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嘉兴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8月22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嘉兴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市监处罚〔2023〕60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市监处罚〔2023〕606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嘉兴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7FBR8X88工商注册号110119032772168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贺杰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法事实在登记住所未发现该公司的办公人员和办公场所,现场拨打该公司联系电话已关机。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实,截至2023年3月21日,当事人未公示其他实际经营地址。4月4日,执法人员在档案中心对法定代表人等人的实名认证信息进行比对确认。4月4日,执法人员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延庆不动产事务中心查询该公司住所房屋登记信息。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与监事段彦强取得电话联系,段彦强表示对该公司登记注册事项不知情。5月5日向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及代理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5月7日,寄给法定代表人、监事的邮件由他人代签,寄给代理人的邮件由本人签收。截至5月20日,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未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也未与我局执法人员取得联系。3月21日—6月5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电话通知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来我局接受询问,无法与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取得联系。拨打当事人联系电话提示是空号、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提示已关机;多次拨打代理人移动电话,其拒绝接受询问。与监事取得联系后其表示对公司设立情况不知情。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处罚类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北京嘉兴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91110119MA7FBR8X88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2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6-08-22处罚机关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
发布于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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