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俞源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俞源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3305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俞源村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予以立项的请示》(浙文物发〔2015〕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俞源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立项,并将俞源村列入我局第二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广生堂药店、民国建商店、下万春堂、精深楼、鸿宾楼、李宅楼、俞涞古宅、利涉楼、真贞楼(含真贞楼会客楼)、陈弄屋、接古楼、下士楼、近涉楼、进基楼、敦厚堂等15处文物建筑。

(三)加强文物建筑现状勘察,评估病害类型、残损范围及程度,制定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四)制定对现有墙体彩绘、木雕、砖雕等艺术构件的保护措施,对原有各类型文物建筑构件应尽量利用。

(五)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修缮范围和规模,避免过度维修,并尽可能沿用原材料、原工艺。

(六)对于村民居住的文物建筑,修缮设计应考虑居住使用的便利性和新增生活设施的可逆性;对于公共建筑,修缮设计应充分考虑后期使用需求。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请你局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保和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建立村落保护领导机构,组建村落保护专家组,制定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编制完成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文物本体维修、基础设施改造、文物周边环境整治、展示利用等项目,进一步推动国保和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利用工作。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9月17日

发布于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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