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通客运码头与金门浯江码头正式施行新的行李管理规定

6月1日,在厦门海事局推动下,厦门五通客运码头与金门浯江码头正式施行新的行李管理规定,规范旅客随身携带和托运行李的数量、重量与规格。

确定规定,乘客(除持儿童票及婴儿票乘客外)每人可随身携带最多2件行李,其中1件不超过7千克,长、宽、高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1件不超过20千克,长、宽、高总和不得超过180厘米;持儿童票乘客每人可随身携带最多2件行李,其中1件不超过7千克,另1件不超过10千克;持婴儿票乘客无随身行李额度。

托运行李方面,每位乘客(除持婴儿票乘客外)最多只能托运2件行李,且所托运的行李总重量不超过20千克,每件最低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每件行李长、高、宽总和不得超过180厘米,单边最长不得超过80厘米;10千克(含)以内不收取行李托运费,超出10千克部分,按每千克人民币10元收取行李托运费,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每船每航次托运行李总件数应控制在100件以内,如超过载重限制,航运公司将予以拒载。

旅客行李载运不规范、超出船舶载重限制等行为会对客船的航行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昨日上午,厦门海事局联合厦门海关、厦门港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随船行李管控专项行动,在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对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旅客开展安全宣贯和现场检查,提醒旅客遵守随船行李管理规定,登船巡检行李积载与系固情况。

厦门鹭江海事处五通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叶晓璐表示:“规范并强化旅客随船行李安全管理,有助于维护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航行安全,同时也更好地满足旅客日益增加的行李载运需求,提高通关速率,让两岸民众海上出行更加安全、高效、舒心。”

发布于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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